MOIO3701-報告事項-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彰化都市計畫(部分綠地為機關用地及學校用地、部分學校用地為機關用地,部分主宅區為學校用地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701
案件id
MOIO3701-2-010-4d25e2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五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八十二府建四字第一七七○五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晝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