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01-審議事項-第十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行水區、公園用地、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南屯交流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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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701
案件id
MOIO3701-4-031-2bbd4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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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五八、四五九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十二月三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一七八四七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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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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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晝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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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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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