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1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中心地區(西北部分)都市計畫部分「機三」機關用地為大型購物中心用地、綠地、道路用地、「機七」機關用地、車站用地、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及「機三」機關用地用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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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711

案件id

MOIO3711-4-008-303346

概要說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