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11-臨時動議-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南投(南崗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水溝用地為河川區、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堤防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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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711
案件id
MOIO3711-6-010-009d6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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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六九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八三府建四字第一四六七四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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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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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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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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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