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5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土石採取專用區)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751
案件id
MOIO3751-4-008-c4e663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六四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三年四月十六日八三府建四字第一四九四八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照案通過,惟查砂石運輸將使用台一甲省道,應注意交通安全及注重採石之水土保持、公共安全,並應俟環境影響評估(包括交通安全計畫)審查通過後,始得開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