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82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逕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部分風景區、保護區、農業區、行水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821
案件id
MOIO3821-2-004-747b3c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七九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四年一月四日八四府建四字第一四二0一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