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821-審議事項-第十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擬定國立高雄大學特定區計畫案覆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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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821
案件id
MOIO3821-4-015-7643a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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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本部都委會第三八0次會議審決:「一、校地問題:本案擬變更農業區為國立高雄大學所需用地部分(面積約八三公頃),同意通過,並退請高雄市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之規定,修正計畫案名、法令依據及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二、其餘擬變更部份:別案辦理,並退請高雄市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二、頃准高雄市政府八十四年二月七日高市府工都字第○二八八一一號函報請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申請覆議到部,特再提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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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覆議之內容及理由:「一、為早日設立高雄大學以提昇本市教育水準,請依本府所報國立高雄大學特定區範圍一次審核,俾以區段徵收方式取得校地並配合開發周圍大學城社區。二、大學用地以區段徵收方式取得係節省市政財源及符合民意兩全之策,故本案係以區段徵收方式取得校地,惟本次會議僅核定大學校地,其餘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納入通盤檢討辦理,則校地取得時程勢必遙遙無期,故為早日落實高雄大學設校計畫,特提出申覆。」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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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全案請高雄市政府研提具體補充說明資料到部,併本會專案小組審議中之「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整體考量,優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