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93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南投(南崗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河川區為農業區、水溝用地,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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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931
案件id
MOIO3931-2-003-a31e0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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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九○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四年十月廿三日八四府建四字第一六三九七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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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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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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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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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