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九三次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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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5-11-24

時間:09:0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黃昆輝

紀錄彙整:李文焜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宣讀本會第三九二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學校用地)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南投(南崗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河川區為農業區、水溝用地,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花蓮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保護區,部分工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和都市計畫(部分風景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捷運系統用地)案。
  6.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捷運系統用地)案。
  7. 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三重(重陽橋引道附近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安置方案)主要計畫案覆議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配合捷運系統木柵線工程變更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案」中木柵(BR12)交通用地(交十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垃圾場用地)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6. 第六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非屬商業區通盤檢討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部分)。
  7. 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農漁區、鐵路用地為機關用地、公園用地、低密度住宅區、商業區、文中用地、文小用地、變電所用地、污水處理場用地及道路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