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931-審議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垃圾場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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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931
案件id
MOIO3931-4-011-0d04d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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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八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四年四月八日八四府建四字第一四八三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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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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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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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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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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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通過,惟變更後之用地名稱,應依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七條及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之規定修正,並退請台灣省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