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971-審議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都市計畫(部分快速公路用地為住宅區、公園用地、自來水用地、部分公園用地為快速公路用地)(東西向快速公路─南寮竹東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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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971
案件id
MOIO3971-4-007-8524b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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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九四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八四府建四字第一六五四二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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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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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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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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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