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971-審議事項-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鐵路用地、部分住宅區、學校用地、公園、道路為道路用地兼作鐵路使用、部分行水區為鐵路用地兼作河川使用、部分高速公路為高速公路用地兼作鐵路使用、部分行水區、道路為道路用地兼作鐵路及河川使用)(供高速鐵路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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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971

案件id

MOIO3971-4-010-a0127b

概要說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