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971-審議事項-第十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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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971
案件id
MOIO3971-4-016-0c642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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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七四、四七七、四九二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四年十二月四日八四府建四字第一六七五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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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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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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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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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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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