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98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函請增列本部審議「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決議內容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981
案件id
MOIO3981-4-009-4e6b92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前經本會八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三九四次會議審決略以如左,並經本部八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台(八四)內營字第八四八三二六五號函請台灣省政府迅依決議事項修正計畫書圖報部核定在案。
-
.........二、計畫層面:請台灣省政府依據相關上位計畫之指導,考量現況及預測未來發展需求(包括環境保育以及各鄉鎮之發展),依左列各點重行檢討整體規劃內容並研擬補充資料,併同該府住都局所送研議資料妥予整合,列入都市計畫書規定報由內政部再行提會討論:
-
二、案經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八十五年一月十八日八五住都市字第○○一五六五號函致本部營建署稱略以:「二、有關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於內政部第三九四次委員會議審議中,由本局臨時提請審查本通檢案內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四十四案(A8線聯外道路範圍局部調整案)。惟經查於前開會議紀錄內並未列明本變更案之決議內容,故請惠予查明,俾據以修繪計畫書圖先行報核發布實施。」,經查本會第三九四次會議中,該林口通盤檢討案內變更案第四十四案(如附表),確曾經該局列席代表提出。為利於該林口通盤檢討案本會審決通過部分先行發布實施,特將本案提會討論決定。
決議
-
「壹、本案計畫地區聯外交通不便、基本公共設施(市場、學校等)施設不足、以及市地重劃推動緩慢等,影響該地區人口及產業之引進甚鉅,造成都市發展區之土地使用偏低,原計畫預定民國八十五年引進二十萬人,實際進住人口僅約九萬餘人;故如何促進林口新市鎮之發展,應為本次通盤檢討案應予確實檢討之首要課題。為慎謀改善現況,應從政策及計畫層面依下述方向積極謀處:
-
一、政策層面:
-
林口新市鎮之開發建設緩慢,首為公共投資經費來源有限,亟需重行檢視修正公共投資政策,請內政部轉知台灣省政府配合辦理左列事項:
-
.........貳、本案變更內容除以下各點外,其餘併同前項決議壹、請台灣省政府重行研議後再行報核。
-
一、左列變更案請台灣省政府依本會決議修正計畫書圖,並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轉報行政院備案後,先行發布實施:
-
...........參、至本案內逕向本部陳情或建議意見部分(詳附錄),請內政部營建署彙整後,送請台灣省政府併前開決議壹、研處。
-
肆、台北縣尤縣長清於會中所提「縣立台北大學建設計畫案」構想,立意甚佳,對林口新市鎮未來人口、產業之引進及發展有相當助益,本會樂觀其成,惟應請台北縣政府依行政程序報請教育部核定後,再行另案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個案變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