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03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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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031
案件id
MOIO4031-2-002-43b42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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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二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五年七月八日八五府建四字第一五七七七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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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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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苗栗都市計畫最北端,臨後龍溪、北勢橋南側工業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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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為打通環市道路二期與文發路連接,及帶動苗栗交通網路之整體性,變更面積為一‧六六二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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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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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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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左列歐陽委員喬暉書面意見,請台灣省政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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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都市計畫面積達六三○公頃,為人口數萬人之市鎮,但其表一土地使用面積對照表上,未能看到有污水處理廠用地、抽水站用地及垃圾處理用地等,是否也應列出,較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