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四○三次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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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6-08-27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林豐正

紀錄彙整:李文焜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宣讀本會第四○二次委員會議紀錄。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六甲頂地區)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四分子地區)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公園用地、住宅區為道路用地)(供快速公路使用)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不含龍井鄉部分)(文九(十六)學校用地為機關用地、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及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港埠用地為污水處理廠用地)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變電所用地)案。
  4. 第四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五六八等七筆土地第二種商業區為幼稚園用地計畫案。
  5. 第五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文山區政大段二小段一二一─一、二三三、二三七地號第三種住宅區暨同段二三五地號部分道路用地為學校(小學)用地計畫案。
  6.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都市計畫(七堵暖暖地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石門水庫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內有關「遊2」及「住(二)」周邊維持原計畫部分暫予保留,其餘部分先行完成法定程序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鐵路用地為工業區、農業區、道路用地)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排水溝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桃園縣政府列席代表口頭提案:建議修正本會上(第四○二)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