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031-審議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變電所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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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031
案件id
MOIO4031-4-008-52cc7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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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二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五年七月廿三日八五府建四字第一五九一六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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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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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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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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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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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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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維觀音湖風景區整體景觀,變電所用地內建築使用之配置規劃及設計,應妥予考量與周圍環境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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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變電所用地容積率維持為一五○%,建蔽率修正為五○%,且建築物之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或十二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