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031-報告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公園用地、住宅區為道路用地)(供快速公路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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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031
案件id
MOIO4031-2-005-b7cf1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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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五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五年八月二日八五府建四字第一六○七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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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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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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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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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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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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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交流道設置路線將影響現有住戶權益甚鉅,有關吳許秀里君等陳情人所受損失,請工程用地單位(台灣省政府交通處公路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從優予以補償,並持續與民眾協調溝通,以杜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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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案名「變更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都市計畫...」應予修正為「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