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03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港埠用地為污水處理廠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4031
案件id
MOIO4031-4-007-cf8c01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五年七月二十二八五府建四字第一五七一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一、照案通過。
-
二、本案污水處理廠之開發,如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八十四年十月十八日(八四)環署綜字第五四○三六號令訂定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相關規定者,開發前應依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以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