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111-報告事項-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磯碕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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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111
案件id
MOIO4111-2-010-946d0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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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一一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二月十八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四七三八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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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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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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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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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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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計畫書內所敘公共設施用地名稱「水溝」乙詞,應請依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查明修正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