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131-臨時動議-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安平港區範圍及鄰近地區)(部分農業區、遊樂區、道路用地為港埠用地;部分港埠用地、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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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131
案件id
MOIO4131-6-008-79e11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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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二七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六月十一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五八七七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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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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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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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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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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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准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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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雄港務局列席代表補充說明,該局同意本案河川區、港埠用地內,未來須提供公路單位開闢五十五公尺寬之台南市西海岸穿越道路使用,並應納入計畫書規定,以利執行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