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四一三次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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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7-06-24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葉金鳳楊寶發代

紀錄彙整:李文焜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宣讀本會第四一二次委員會議紀錄。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修正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後公共設施及其他都市發展用地負擔比例規定」案。
  2. 第二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部分)(前鎮工業區四十六(甲)、運河、綠地、道路用地為商業區、綠地、公園、機關、道路用地)案暨擬定高雄市高雄硫酸錏廠及鄰近地區細部計畫案。
  3. 第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凹子底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倉儲批發專用區)案。
  4. 第四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三十七期重劃區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藍昌路)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湖子內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學校用地及綠地為河川區)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垃圾處理場用地)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安平港區範圍及鄰近地區)(部分農業區、遊樂區、道路用地為港埠用地;部分港埠用地、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