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61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朴子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及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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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611
案件id
MOIO4611-2-002-8446da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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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六○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十二月四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一六八四四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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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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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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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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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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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法令依據部分應增列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