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631-審議事項-第三案:內政部為「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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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631
案件id
MOIO4631-4-005-015fa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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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內政部為執行淡海新市鎮開發計畫,因應實際開發執行需要,爰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本通盤檢討案,並經內政部八十七年九月十七日台(八七)內營字第八七七二八二八號函請台灣省政府轉台北縣政府依法辦理公開展覽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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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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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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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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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自八十七年九月三十日至十月二十九日止,分別於台北縣政府、淡水鎮公所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八十七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二時○分假淡海新市鎮業主辦公室舉辦說明會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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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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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審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