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四六三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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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9-04-06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八樓簡報室。

主席:黃主文楊寶發代

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確認本會第四六二次會議紀錄。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2. 第二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雄市楠梓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道路用地為交通用地)案」。
  3. 第三案:內政部為「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4. 第四案:內政部為「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部分「機二九」機關用地為國小用地)案」。
  6.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7. 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十八案」。
  8. 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9. 第九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台北市北投溫泉親水公園附近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10. 第十案:台北市政府函為「擬(修)台北市北投溫泉親水公園附近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11. 第十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內『忠孝東路六段以北、縱貫鐵路以南、玉成街以東、台電倉庫以西所圍地區(南隆鋼鐵公司松山廠)』土地使用變更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三重都市計畫(工業區分類專案通盤檢討)」案。
  2. 第一案: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公民或團體逕向本部陳情或建議意見處理原則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