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661-報告事項-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蘆洲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排水溝用地為排水溝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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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661
案件id
MOIO4661-2-006-c7d43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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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七二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八年五月六日八八府建四字第一五一六八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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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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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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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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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