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四六六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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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9-06-08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八樓簡報室。

主席:黃主文(宣布開會時暨均不克出席,由出席委員互推林益厚代理主席)

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委員:,由出席委員互推林委員兼執行秘書 益厚代理主席)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確認本會第四六四、四六五次會議紀錄。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鳳山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暨步道為機關用地)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彰化都市計畫(部分鐵路用地為車站專用區)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莊都市計畫(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線)恢復為原計畫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蘆洲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排水溝用地為排水溝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6.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綠地)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左營區高速鐵路左營車站建設計畫案」。
  2. 第二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擬定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案」。
  3. 第三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三小段二地號部分電信用地為機關用地計畫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工業區為倉儲批發專用區)案」。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蘭潭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保護區、住宅區、文教區、風景區為機關用地及部分機關用地用途)案」。
  6. 第六案:內政部逕為「變更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部分保安保護區為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使用)及部分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使用)為保安保護區)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加速辦理本會審決台灣省政府報部備案「變更新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之修正計畫書圖作業時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