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681-報告事項-第一案:行政院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台八十八內字第二五三五五號令,依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四條第五項規定,於法律或中央法規未修正前,調整都市計畫法等法規有關台灣省及台灣省政府主管或執行事項,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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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681

案件id

MOIO4681-2-002-3cb477

概要說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