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681-審議事項-第三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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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681
案件id
MOIO4681-4-005-e5cd3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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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台灣省政府交通處公路局為配合雲林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雲林科技工業區聯外道路之需要,並報奉行政院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台八十四交二九六一四號函核准該建設計畫有案,依「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並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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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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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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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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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八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至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分別於雲林縣政府、斗南鎮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同年五月十四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假斗南鎮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八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聯合報第三十版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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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茲准台灣省政府建設廳八十八年六月十七日八八建四字第六一八○五二號函略以:「本案公開展覽期間並無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到部,特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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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為配合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應將計畫書事業及財務計畫表內主辦單位修正為交通部公路局,及將預定完工期限及經費來源等,依實際情形予以調整修正外,其餘照案通過,並退請工程用地單位依照修正計畫書後,送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