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711-審議事項-第十案:台灣省政府逕為「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紅毛港遷村用地)(部分住宅區為保存區、停車場用地、機關用地、公園用地、運動場用地及商業區,部分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及市場用地,市場用地為住宅區,部分綠地為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及住宅區,部分公園用地為住宅區,部分運動場用地為公園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保存區、停車場用地、機關用地、商業區、運動場用地及公園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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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711

案件id

MOIO4711-4-011-2e0349

概要說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