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721-審議事項-第七案:原台灣省政府辦理「變更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及綠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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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721
案件id
MOIO4721-4-008-0a8fc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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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計畫案業經原台灣省都委會八十八年五月十九日第五七八次會議審決完竣;因配合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原台灣省都委會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裁撤,本部中部辦公室爰以八十八年八月三日八八營署中城字第七七B—八八○一○七○號移文單檢送計畫書圖移請核定等由到本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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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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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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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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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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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前台灣省都委會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台中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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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擬變更範圍內大雅鄉花眉段九○-一地號土地(地目編訂為「水」)部分,原則同意,惟請台中縣政府查核應由興辦工業人先行取得農田水利會之廢水改道相關證明文件,否則維持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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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書末頁及計畫圖背面應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第六條規定,由台中縣政府業務承辦及主管人員核章,以符規定;另計畫圖案名漏植部分,應予補正;計畫圖內變更計畫圖例應依上開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之規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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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逕向本部陳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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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三、逕向本部陳情意見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久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建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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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循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辦理,至今已逾四年四個月,好不容易才排入貴部都委會四七二次會期審議,且本申請範圍不大,只有○.四二○二公頃,建請准予細部計畫能併主要計畫案一起檢討變更擬定。
部都委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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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本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列席代表表示,本案擬定細部計畫案業經前台灣省都委會八十八年五月十九日第五七八次會議審決完竣在案,俟本主要計畫變更案審議通過後,即可併同報部核定,故本案併上開決議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