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四七二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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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9-09-14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二會議室。

主席:黃主文楊寶發代

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說明書,其中附帶條件通過之原「文中五十二」及其東、北側住宅區(鄭子寮南部)之繳交代金計算、解繳方法及程序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左營區高速鐵路左營車站建設計畫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十八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倉儲區)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公園用地為環保設施用地)案」。
  5. 第五案:原台灣省政府辦理「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溝渠用地為道路用地及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案」。
  6. 第六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仁義潭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水庫用地、行水區、停車場為道路用地)案」。
  7. 第七案:原台灣省政府辦理「變更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及綠地)案」。
  8. 第八案:台中縣政府函為「擬定豐原都市計畫(原部分鐵路用地及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細部計畫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9. 第九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綠帶為道路用地)案」。
  10. 第十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11. 第十一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堤防用地為工業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