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721-審議事項-第十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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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721
案件id
MOIO4721-4-011-89acb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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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七七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七日八八府建都字第一三八九五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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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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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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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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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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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前台灣省都委會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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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變更都市計畫法令依據,應修正為「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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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書之末頁及計畫圖之背面,應由高雄縣政府業務承辦及主管人員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