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741-審議事項-第十二案:高雄市政府函為修正「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凹子底都市計畫文中小十七、體一、文中十六、文小六用地及苓雅都市計畫公二十減額使用並實施市地重劃開發)案」之變更緣由、事業及財務計畫並規定土地使用管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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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741
案件id
MOIO4741-4-013-5bef1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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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八十八年六月八日第二四一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八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八八高市府工都字第二六六五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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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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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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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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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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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修正原計畫書之變更緣由、事業及財務計畫部分,依內政部地政司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八十八地司(十二)發字第八八○一五六四號書函及該司列席代表說明意見,核與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不符,爰維持原計畫外,其餘部分准照高雄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