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四七四次會議紀錄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日期:1999-10-26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二會議室。

主席:黃主文(宣布開會時暨均不克出席,由出席委員互推林益厚代理主席)

紀錄彙整:李志祥

出席委員:,由出席委員互推林委員兼執行秘書 益厚代理主席)紀錄彙整:李志祥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高速鐵路桃園站區聯外道路(青埔-中壢)快速道路新闢工程)案」及「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高速鐵路桃園站區聯外道路縣一一○甲、縣一一三改善計畫)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台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高速公路用地)案」。
  2. 第二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湖子內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存區、農業區、行水區為道路用地)」、「變更嘉義市蘭潭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暨「變更嘉義市興村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行水區為道路用地)案」。
  3. 第三案:台中縣政府函為「擬定豐原都市計畫(原部分鐵路用地及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細部計畫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4. 第四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油庫專用區)案」覆議案。
  5. 第五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訂正日月潭特定區計畫(寺廟區(五)為保護區、及部分保護區為寺廟區(五))案」。
  6. 第六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果菜批發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果菜批發市場用地)案」。
  7. 第七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果菜批發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8. 第八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安樂社區都市計畫(部分果菜批發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果菜批發市場用地,自來水及瓦斯事業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9. 第九案:福建省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10. 第十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萬華區福星段四小段一四八等八筆地號土地第四種商業區為公園用地暨同地段一七六、一七七等二筆地號第四種商業區為機關用地計畫案」。
  11. 第十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台北市內溝溪下游段暨基隆河南湖大橋至省市界兩岸親水河道整治都市計畫案」。
  12. 第十二案:高雄市政府函為修正「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凹子底都市計畫文中小十七、體一、文中十六、文小六用地及苓雅都市計畫公二十減額使用並實施市地重劃開發)案」之變更緣由、事業及財務計畫並規定土地使用管制案。
  13. 第十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鼓山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覆議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排水溝用地為河道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