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741-臨時動議-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排水溝用地為河道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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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741
案件id
MOIO4741-6-015-58e7e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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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經濟部水利處為因應柯子湖溪河道日久嚴重淤積影響排洪,威脅兩岸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爰提「柯子湖溪下游段第一、二期排水改善工程」,並報奉行政院八十六年七月三十日台八十六科第三○四四○號函核定同意辦理,爰依「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並准該處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經(八八)水利政字第A885033727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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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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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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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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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八十八年八月十六日至八十八年九月十四日分別於新竹市政府暨該市東區區公所、新竹縣政府及竹東鎮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同年九月六日(星期一)上午十時假新竹市東區區公所及下午二時假新竹縣竹東鎮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八十八年九月三日(星期五)台灣新生報第十七版及八十八年八月十七日(星期二)中央日報第十三版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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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茲准經濟部水利處八十八年十月八日經(八八)水利政字第A880601047號函略以:「本案於新竹縣、市政府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及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到部,特提會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