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941-審議事項-第十三案:福建省政府函為「擬定東引、莒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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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941
案件id
MOIO4941-4-015-ddd86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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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四案業經連江縣都委會八十九年六月十一日第十二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福建省政府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八九)閩二建字第八九○二四五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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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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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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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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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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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四案涉及馬祖地區發展觀光開發許可、聚落保存、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等事宜,案情複雜,擬簽由本部都委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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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案經簽奉核可,本案專案小組成員為陳前委員博雅、李委員威儀、黃前委員武達、鄭前委員可誠及林委員大煜等,並由陳前委員博雅擔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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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復經本會專案小組分於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五月十八日與十九日、五月三十日、六月七日、六月二十八至三十日召開五次審查會議及現地會勘,研獲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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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詳附件一及附件二)外,其餘併同核定案件第十二案決議文辦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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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草案內容位置展覽計會審議陳情理由本會決議號面積面積畫草案通過之計畫人一林○水、陳○儀、葉良風景區O‧二八三O住宅區O‧二八三O北澳國宅被劃入風景區對住家之影響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修正通民先生等私有地被劃入風景區是否可從事農耕過。中柳村125至132號修正:國宅部分修正為住宅區,農地部分維持公開展覽計畫。人二張○寶、劉○光先生住宅區O‧一O九一商業區O‧一O九一因為本住宅還在營業請把原來劃分住原則同意變更,並併決議文十辦住三中柳村70號及九宅區改劃為商業區理。人三蔡○平先生住宅區O‧四三七八商業區O‧四三七八目前該區都有經營卡拉OK及百貨等行原則同意變更,並併決議文十辦西引島住一、住二業理。人四劉○民先生商業區O‧一五五八住宅區O‧一五五八本住宅並無從商沒必要劃為商業區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樂華村76號(商六)人五林○○仙先生商業區O‧二二一七住宅區O‧二二一七地理位置方便交通便利人潮多可利開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草案內容位置展覽計會審議陳情理由本會決議號面積面積畫草案通過之計畫人六林○雄先生農業區O‧三六六四住宅區O‧三六六四將此區規劃為農業用地有違實際狀況原則同意變更,並併決議文十辦機九、機十中間因區域內有獅子村為國民住宅理。陳○楠先生人風景區O‧二O九O煤氣廠用O‧二O九O目前該處為瓦斯及廠房用地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人八馮○興先生風景區O‧一九五七O‧二四六七農當初為配合政府政策成立養豬專業區農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修正通垃圾場及老鼠沙垃圾處理O‧O五一O業民購買豬舍共計八棟現有養豬羊等動物。過。廠用地區修正:現有設施(豬舍)劃設為農業區,其餘維持公開展覽計畫。人十東引鄉公所商業區O‧八O四六住宅區O‧八O四六商二與商一下半段為一般住宅形態,房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商二、商五及商一下半舍老舊階梯式建築交通不便僅有零星段區域商業行為。商五區為社區形建築道路狹窄面積不足車輛無法進入。人十東引鄉公所農業區O‧三六六四住宅區O‧三六六四該區目前有六戶民眾居住及東引農改原則同意變更,並併決議文十辦位於農三機九與機十分場作物股之辦公處所民眾並有沒有理。之間商業行為。人十東引鄉公所住宅區O‧一一二七學校用地O‧一一二七住四原為山坡地毗鄰學校及體育館面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將住四住四與文一向北迎風不宜居住併入文一修正為文教區。人十連江縣農業改良場風景區二七‧九四三O野鳥保育二七‧九四三O雙子礁每年三月底至九月中旬為政府修正為生態保護區雙子礁、大紫澳及小紫區公告之保育類野鳥白眉燕鷗、蒼燕鷗繁澳殖地,數量為四百隻左右。大紫澳及小紫澳為全國唯一有黑尾鷗繁殖地,數量約為一千隻左右。人二東引國民中小學住宅區O‧一一二七學校用地O‧一一二七住四位置本校已列入校務發展計畫併同本表編號人十三決議文辦理。住四位置中,興建專科教室等用途。臨一東引軍郵局(機三)西住宅區O‧O二四三公園(兼兒O‧O二四三興建公園乙座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規劃為南側童遊樂場)公園用地。附件二連江縣(莒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草案內容位置原公開展覽會審議陳情理由本會決議號面積面積計畫草案通過之計畫一莒光相鄉公所北側保護區六‧五五風景區六‧五五配合風景區擬定規劃併決議文六、七辦理。保護區人一林○宏先生風景區O‧五九四三住宅區O‧五九四三該區域原有多戶住宅近來因遷居而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莒光鄉莒光醫院附行成空戶。近該區位於西莒島中心位置緊鄰莒光路旁長久以來均為良好之住宅區域。人三陳○娣先生風景區O‧一二一一商業區O‧一二一一本人領有舊有合法房屋證明,惟目前修正為住宅區。莒光田沃段地號320計畫圖內未標示且被劃分為風景區。人四陳○旺先生機關用地O‧O八六七住宅區O‧O八六七目前仍有住戶居住此地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莒光鄉公所斜對面青帆村79號人五陳○祥先生機關用地O‧O八六七住宅區O‧O八六七目前戲台正辦理規還且青帆村79號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人六莒光鄉公所住宅區O‧OO四七道路用地O‧OO四七目前產權均屬政府,房舍破舊有礙觀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修正通莒光分駐所、舊青帆住宅區O‧O二二三停車場用O‧O二二三瞻不適列為住宅區。過。村辦公處及對面戶住宅區O‧O五六六地O‧O五六六政事務所等地道路用地O‧O六二四公用事業O‧O二八九目前亦為住宅區有老人休閒一間、舊修正:舊有公共設施及鄰近風景區用地O‧O一九三廢郵局及公共空地一塊。變更為公用事業用地,修正道路用住宅區O‧O一四二地與住宅區為住宅區與停車場用風景區O‧OO六二公用事業O‧OO六一地一處。用地用地人七莒光鄉公所市場用地O‧O四五九住宅區O‧O四五九該地為民地住宅區且市場維持現地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不做遷移草案內容位置原公開展覽會審議陳情理由本會決議號面積面積計畫草案通過之計畫市西一(預定地)人八莒光鄉公所機關用地O‧O四四一市場用地O‧O四四一鄉公所將重新遷建樓下為商家及菜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市場位於市區不宜遷建機西一(現為鄉公所)人九莒光鄉公所風景區O‧三七九五公用事業O‧三七九五該地現為保護區位處西莒三村中心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修正通用地點交通要道且面向東莒島機場碼頭過。有容路起點右側坡電信局發電廠均在附近適合發展為修正:規劃為公用事業用地。人十陳樂團先生特定目的事O‧O三一五商業區O‧O三一五該地已經商多年現規劃為特西一與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業專用區實際不符莒光田沃段地號317人十連江縣政府建設局風景區O‧四九一七公用事業O‧四九一七西莒島軍民長年受缺水之苦,經濟部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用地水資源局於88、89年度核撥經費補西莒青帆村養雞場助興建海水淡化廠乙座,以解決西莒附近地區軍民缺水之苦。臨一住西六住宅區O‧一二三七商業區O‧二二二九配合觀光發展之需除原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改為機關用地外,其餘修正為住宅區。風景區O‧O九九二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一
陳情地點:
林○水、陳○儀、葉○
民先生等
中柳村125至132號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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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澳國宅被劃入風景區對住家之影響私有地被劃入風景區是否可從事農耕
部都委會決議:
-
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修正通
-
過。
-
修正:國宅部分修正為住宅區,農
-
地部分維持公開展覽計畫。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二
陳情地點:
張○寶、劉○光先生
住三中柳村 70 號及九
棟國宅主璇磯廟中間
地段
陳情理由: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三
陳情地點:
蔡○平先生
西引島住一、住二
陳情理由: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四
陳情地點:
劉○民先生
樂華村76號(商六)
陳情理由: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五
陳情地點:
林○○仙先生
中華電信及軍郵局廣
場周圍
陳情理由: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六
陳情地點:
林○雄先生
機九、機十中間
陳○楠先生人
機四七東 北方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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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此區規劃為農業用地有違實際狀況因區域內有獅子村為國民住宅目前該處為瓦斯及廠房用地
部都委會決議:
-
原則同意變更,並併決議文十辦
-
理。
-
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八
陳情地點:
馮○興先生
垃圾場及老鼠沙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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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為配合政府政策成立養豬專業區農民購買豬舍共計八棟現有養豬羊等動物。
部都委會決議:
-
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修正通
-
過。
-
修正:現有設施(豬舍)劃設為農
-
業區,其餘維持公開展覽計畫。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十
陳情地點:
東引鄉公所
商二、商五及商一下半
段區域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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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二與商一下半段為一般住宅形態,房舍老舊階梯式建築交通不便僅有零星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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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五區為社區形建築道路狹窄面積不足車輛無法進入。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十
陳情地點:
東引鄉公所
位於農三機九與機十
之間
陳情理由:
-
該區目前有六戶民眾居住及東引農改分場作物股之辦公處所民眾並有沒有商業行為。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十
陳情地點:
東引鄉公所
住四與文一
陳情理由:
部都委會決議:
-
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將住四
-
併入文一修正為文教區。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十
陳情地點:
連江縣農業改良場
雙子礁、大紫澳及小紫
澳
陳情理由:
-
雙子礁每年三月底至九月中旬為政府公告之保育類野鳥白眉燕鷗、蒼燕鷗繁殖地,數量為四百隻左右。
-
大紫澳及小紫澳為全國唯一有黑尾鷗繁殖地,數量約為一千隻左右。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二
陳情地點:
東引國民中小學
住四位置
陳情理由:
-
住四位置本校已列入校務發展計畫中,興建專科教室等用途。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臨一
陳情地點:
東引軍郵局(機三)西
南側
陳情理由: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1
陳情地點:
莒光相鄉公所北側
保護區
陳情理由: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一
陳情地點:
林○宏先生
莒光鄉莒光醫院附
近
陳情理由:
-
該區域原有多戶住宅近來因遷居而行成空戶。
-
該區位於西莒島中心位置緊鄰莒光路旁長久以來均為良好之住宅區域。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三
陳情地點:
陳○娣先生
莒光田沃段地號320
陳情理由:
-
本人領有舊有合法房屋證明,惟目前計畫圖內未標示且被劃分為風景區。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四
陳情地點:
陳○旺先生
莒光鄉公所斜對面
青帆村79號
陳情理由: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五
陳情地點:
陳○祥先生
莒光鄉公所對面戲
台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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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戲台正辦理規還且青帆村79號目前扔有住戶居住此地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六
陳情地點:
莒光鄉公所
莒光分駐所、舊青帆
村辦公處及對面戶
政事務所等地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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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產權均屬政府,房舍破舊有礙觀瞻不適列為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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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亦為住宅區有老人休閒一間、舊廢郵局及公共空地一塊。
部都委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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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修正通
-
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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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舊有公共設施及鄰近風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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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為公用事業用地,修正道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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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與住宅區為住宅區與停車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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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一處。
陳情案名:
附件一 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人七
陳情地點:
莒光鄉公所
陳情理由:
部都委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