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981-審議事項-第六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低密度住宅區為公園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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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981
案件id
MOIO4981-4-007-ee393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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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八十九年六月二十日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八十九年九月一日南市都計字第二二七九九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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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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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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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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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