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四九八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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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0-11-21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張博雅

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六、確認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及雲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
決議:確定。

案件: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巴陵達觀山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十二、十六、十八案之本會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三小段五四六、五四七、五六三地號部分土地第三種工業區為變電所用地計畫案」。
  2. 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萬華區大理街附近地區主要計畫案」及「擬(修)訂台北市萬華區大理街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案」。
  3. 第三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基隆河成功橋上游河道截彎取直後兩側土地細部計畫暨配合修訂主要計畫案』土地使用與都市設計管制要點計畫案」。
  4. 第四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陽明山國家公園區部分土地為第二種住宅區、休閒旅館住宅專用區、保護區、公園用地、變電所用地、道路用地計畫案」。
  5. 第五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警光市場用地等十處尚未開闢市場用地暨毗鄰停車場、道路用地為學校、道路、公園、機關、社會福利設施、停車場用地等計畫案」。
  6. 第六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低密度住宅區為公園用地)案」。
  7. 第七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污水處理廠用地)案」。
  8. 第八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古蹟保存區)案」。
  9. 第九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台中航空站聯外道路開闢工程)主要計畫」案。
  10. 第十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主要計畫案」。
  11. 第十一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機一一三-九八」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12. 第十二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
  13. 第十三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部分商業區、廣場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14. 第十四案:內政部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乙種住宅區、景觀保護區、遊樂區、一般保護區為道路用地)案」。
  15. 第十五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花蓮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6. 第十六案:交通部函請本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及高速鐵路車站聯外交通大眾運輸系統規劃暨改善計畫嘉義—太保線)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員山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為社教用地)案」。
  2. 第二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下營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案」。
  3. 第一案:訂正「都市計畫各種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退縮建築及停車空間設置標準」名稱為「都市計畫各種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退縮建築及停車空間設置基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