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41-審議事項-第六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國立中正大學特定區都市計畫(變更部分道路開發方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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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041
案件id
MOIO5041-4-007-ccf29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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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第一七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九十年元月十五日九十府工都字第六二一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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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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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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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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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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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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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照本會審議類似都市計畫變更案件之決議,增列本案計畫道路用地,得經協調土地所有權人先行提供土地同意書先行使用,並保留參與區段徵收土地分配權,若協調不成,則得依一般徵收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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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請嘉義縣政府將來執行時,應參照本部地政司八十九年三月二十日八十九地司(四)發字第八九○○四五九號書函提類似案件之意見:「對於保留重劃分配權之可行性先予評估,並就可能產生徵收後又辦理撤銷徵收的後遺症以及宜否於土地登記簿上加註承諾事項等,研擬具體因應對策」,審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