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41-審議事項-第八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低密度住宅區為「信一」電信事業專用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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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041
案件id
MOIO5041-4-009-9bcb9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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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二○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八九南市都計字第二四二四二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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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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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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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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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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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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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建築退縮規定部分,應依本會第四九三次會議之通案性決議修正為:「電信事業專用區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五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三公尺,退縮建築之空地應植裁綠化,但得計入法定空地。」二、都市計畫審核摘要表欄應增列「無」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