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41-審議事項-第十二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漁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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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041
案件id
MOIO5041-4-013-58bba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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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前經原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七八次會議再提會審查完竣,並准新竹市政府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八八府工都字第六九七三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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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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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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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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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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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案因涉及漁港區未來發展及整體交通系統與周邊土地利用相關事宜,所涉案情複雜,經簽奉兼主任委員核示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本案專案小組成員為翁委員金山、黃前委員武達、賴委員美蓉、陳委員銀河、林委員大煜及倪委員世標等,並由翁委員金山擔任召集人,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八十九年九月十九日、八十九年十月二十日及九十年元月十六日召開四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及現場勘查,研獲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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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通過(如附件),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