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16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五0之四地號及玉成段四小段三五一之一地號土地『道路』護坡用地為機關用地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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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161
案件id
MOIO5161-4-003-f7020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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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六月六日第四八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九十年七月二十日府都二字第九00七六0六三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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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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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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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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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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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計畫書所載之變更理由「二、變更後仍維持原狀供護坡使用,不得影響原護坡功能。」乙段文字,應再加註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內,以為執行之依據外,其餘准照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