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一六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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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1-08-28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張博雅(宣布開會時及皆不克出席,由委員推舉林委員中森代理主席)

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委員:,由委員推舉林委員中森代理主席)
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見會議簽到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確認本會第五一四、五一五次會議紀錄。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大同區龍山段三小段二一六、二六六—一地號機關用地(供托兒所、里民活動中心、圖書館等多目標使用)為機關用地(供社會褔利設施、區民活動中心等使用)計畫案」。
  2. 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五0之四地號及玉成段四小段三五一之一地號土地『道路』護坡用地為機關用地計畫案」。
  3. 第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楠梓都市計畫(高速鐵路南部調車場側線部分交通用地為農業區、部分交通用地兼供道路使用為道路用地)案」。
  4. 第四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變更大坪頂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高雄市部分)並擬定細部計畫)案」。
  5. 第五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王田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為河川區、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部分綠地為道路用地)案」。
  6. 第六案:內政部逕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河川區為道路用地)案」。
  7. 第七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體育場、公園用地為醫療專用區(癌症專屬醫院),部分公園用地、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公園用地為機關用地,部分機關用地為公園用地)案」。
  8. 第八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電磁波專用區)案」。
  9. 第九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蘆洲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0. 第十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綜理表第二十二案」暨「擬定新店都市計畫(台灣麥芽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廠址)細部計畫案」。
  11. 第十一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宜蘭縣政中心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郵政用地)案」。
  12. 第十二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鳳山厝部分)(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13. 第十三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墳墓用地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14. 第十四案:內政部個案「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露營區為綠地)案」。
  15. 第十五案:內政部為「擬定大鵬灣風景特定區計畫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道路用地)案」
  2. 第二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風景區、保護區、停車場、殯儀館用地、河道、墓地為道路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