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161-審議事項-第十二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鳳山厝部分)(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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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161
案件id
MOIO5161-4-013-6c0f7a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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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經濟部所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高速鐵路工程先期作業之需要,遷改建岡山-社武一、二路一六一仟伏輸電線路既設第十九號及十九-一號鐵塔,經報奉行政院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台八十九經字第二四九二○號函核定同意辦理,爰依「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並准該部九十年四月六日經(九○)國營字第○九○二○二三四三一○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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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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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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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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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九十年五月八日至九十年六月六日分別於高雄縣政府及大社鄉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同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整假大社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九十年五月八、九、十日民眾日報三天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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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准高雄縣政府九十年六月十四日九十府建都字第九○五八四號函略以:「公開展覽期間未有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到部,特提會討論。
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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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及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會議,請台電公司研提相關資料列席專案報告。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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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查本案係為配合高速鐵路工程先期作業之需要,遷改建二座既設電路鐵塔,屬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之一,確有時效迫切性,本案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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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帶決議:考量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尚未依本會九十年四月三日第五○六次會議審議苗栗縣政府報部核定之「變更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附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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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個別電路鐵塔用地之變更,難以明瞭整體輸變電線路系統全貌及變更位置之必要性與適宜性,爰為利本會審議類似案件之進行,應請台灣電力公司先就左列各點研提相關資料,...,再提本會專案報告。...」辦理,為爭時效,有關上開本會第五○六次會議附帶決議部分,另案召開本部區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