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181-審議事項-["第九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份中密度住宅區、部分商業區為公園用地)案」暨配合「變更台南市第二區細部計畫(部份中密度住宅區、部份商業區、部份道路用地為公
會議紀錄id
MOIO5181
案件id
RHL92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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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六月十三日第二○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九十年八月九日九十南市都計字第二二五三五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2.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3.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4.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5.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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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1.本案退請台南市政府與國防部等相關單位協議獲致具體處理意見後,再行報部提會討論。
2.關於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九十年九月六日(九O)祥祉字第一O五五八號函及同年月二十日(九O)祥祉字第一一一二O號函所提反對本變更案並建議仍維持原使用分區等由,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九十年八月二十九日台財產局管字第O九OOO二一七四八號函提本案擬變更後公園用地,需地機關應辦理有償撥用等意見部分,併同前項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