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一八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1-09-25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張博雅(宣布開會時及兼副主任

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委員:

出席單位:

案件:

  1. 六、確認本會第五一七次會議紀錄。
  2. 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高速公路用地,及部分河川區為高速公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案」。
  3. 第二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4. 第三案:內政部逕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道路用地)案」。
  5. 第四案:原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王田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6. 第五案:內政部逕為「變更花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下水道用地(供抽水站設施使用))案」。
  7. 第六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汐止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8. ["第七案:台北縣政府函為「擬定新莊都市計畫(溫仔圳地區)(三期防洪拆遷安置方案)細部計畫暨擬定新莊都市計畫(溫仔圳地區)(三期防洪拆遷安置方案)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
  9. ["第八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體育場、公園用地為醫療專用區(癌症專屬醫院),部分公園用地、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公園用地為機關用地,部分機關用地為公
  10. ["第九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份中密度住宅區、部分商業區為公園用地)案」暨配合「變更台南市第二區細部計畫(部份中密度住宅區、部份商業區、部份道路用地為公
  11. 第十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工業區為私立學校用地)案」暨「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六甲頂地區)(部分農業區為私立學校用地)案」。
  12. 第十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前鎮區十一號公園用地為交通用地案」。
  13. 第十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捷運系統新莊線(北市段)工程變更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聯合開發區(捷)計畫案中交五用地計畫案」。
  14. ["第十三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修訂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內『長春路北側、慶城街兩側土地』住宅區、特定專用區為金融服務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及「擬訂『
  15. ["第十四案:台北縣政府函為「擬定泰山都市計畫(溫仔圳地區)(三期防洪拆遷安置方案)細部計畫暨擬定泰山都市計畫(溫仔圳地區)(三期防洪拆遷安置方案)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