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201-報告事項-第一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道路用地、公園暨兒童遊樂場、公園、綠帶、機關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市場用地、學校用地、加油站專用區,部分綠帶為住宅區、道路用地、學校用地、公園、公園暨兒童遊樂場、廣場兼停車場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學校用地,部分水域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5201

案件id

MOIO5201-2-002-d44882

概要說明

決議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陳情人:高○縣政府

陳情地點:

位置:計畫區 西側, 張靈甫 路銜接 油管路 處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編號:

2

陳情人:

陳情人:甲州加油站王○碧

陳情地點:

位置:鳳山市 七老爺 一甲小 段 1016 、 1017 號 土地 註:88.10.29 陳情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行政院秘書處八十九年一月十四日台八十九內○一四二三號函

建議辦法: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編號:

2

陳情人:

陳情人:甲州加油站王○碧、張○君

陳情地點:

位置:鳳山市七老爺一甲小 段 1016 、 1017 、 1016-1、1017-1號土 地 註:89.02.24陳情

建議辦法: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編號:

3

陳情人:

財團法人和春紀念醫院羅董事長○進

陳情地點:

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致部長情書

建議辦法:

部都委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