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311-臨時動議-第十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東北區(開元路以南、東寧路以北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另案辦理部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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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311
案件id
MOIO5311-6-011-24067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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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變更台南市東北區(開元路以南、東寧路以北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除「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第13、32、33案(F-4-十二公尺計畫道路)」案外,其餘業經台灣省政府於八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以府建四字第一六八八八八號函核定,並經台南市政府於八十五年十一月五日以南市工都字第一三○○○四號函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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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開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第13、32、33案(F-4-十二公尺計畫道路),前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五年九月十一日第五一三次會審議決議為:「(一)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等於會中對本案所提之書面意見併送台南市政府研擬具體方案後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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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本案繼續專案辦理外,其餘先依法定程序層報省府核定。」案經台南市政府依前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辦理後以九十一年一月七日以南市都計字第○九一○二○○七九一○四五六二號函檢送相關書、圖資料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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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經提本會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第五二七次會審議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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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為節省大會審議時間,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主任委員核可)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提會討論。」三、嗣經簽奉核可,由本會翁委員金山(召集人)、林委員素貞、林委員享博、何委員東波及林委員大煜等五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於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召開審查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如附錄),爰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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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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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擬變更之細部計畫道路(F-4-十二公尺)路段,因兩端路面地形高地差懸殊,又緊鄰遠東百貨公司後側(路線東端銜接至育樂街,係成功大學與台南一中學生課外匯集之處),若以原計議方式開闢道路,因兩旁既有民房之出入巷道受阻、居住性喪失,其公益性勢必遭到質疑,且該細部計畫道路與前鋒路交叉路口之既有合法房屋(陳情人之住所)亦將不保。本案因涉及法令規範之適用疑義,故建議以下列兩點處理方式提請大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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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細部計畫道路建議台南市政府暫緩闢建,俟將來台南火車站地下化工程建設計畫推動時,與銜接台南火車站站區地下聯外幹道(主路段高程約海拔10.3公尺)一併整體規劃開闢,以發揮該細部計畫道路應有之功能性與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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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本細部計畫道路開闢方式係穿越前鋒路路底,故現有面臨前鋒路路口並位於計畫道路內之合法房屋(房屋建照核發在前,細部計畫道路路線劃設在後)在不影響該細部計畫道路交通安全與交通功能原則下,得以重建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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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擬變更之細部計畫道路(F-4-十二公尺)路段,因兩端路面地形高地差懸殊,又緊鄰遠東百貨公司後側(路線東端銜接至育樂街,係成功大學與台南一中學生課外匯集之處),若以原計議方式開闢道路,因兩旁既有民房之出入巷道受阻、居住性喪失,其公益性勢必遭到質疑,且該細部計畫道路與前鋒路交叉路口之既有合法房屋(陳情人之住所)亦將不保,故本案請台南市政府依左列各點辦理,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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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細部計畫道路仍維持原計畫,惟請台南市政府暫緩闢建,俟將來台南火車站地下化工程建設計畫推動時,再與銜接台南火車站站區地下聯外幹道一併整體規劃開闢,以發揮該細部計畫道路應有之功能性與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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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本細部計畫道路開闢方式係穿越前鋒路路底,故現有面臨前鋒路路口並位於計畫道路內之合法房屋(房屋建照核發在前,細部計畫道路路線劃設在後)在不影響該細部計畫道路交通安全與交通功能原則下,得配合相關工程計畫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