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371-審議事項-第九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北區鄭子寮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並配合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變更文中65用地為文大11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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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371
案件id
MOIO5371-4-010-9651a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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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九年四月十八日第一九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以九十年十一月三十日九十南市都計字第二三九五八六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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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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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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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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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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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經本會九十一年三月十九日第五二九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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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前開本會專案小組成員為:徐委員淵靜(召集人)、夏前委員鑄九、賴委員美蓉、翁委員金山、陳委員明竺、張委員元旭、張前委員弘憲等七位委員,專案小組已於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召開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惟因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三條條文業奉總統本(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華總一義字第○九一○○○九五六三○號令修正公布,故前開細部計畫案,應由台南市政府逕行核定,爰將配合變更主要計畫部分,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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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故併同『擬定台南市安南區(布袋嘴)細部計畫案』等案本會專案小組先行審查並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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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變更主要計畫部分,除將案名修正為:「變更台南市北區鄭子寮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外,其餘准照台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